近段时间刘胜如家发生了一件事,用了十几年的厕所被邻居张国成强行拆除了。经当地法院一审判决刘胜如胜诉,但是判决没有提赔偿的事。我们小时的受到的教育是损坏东西要赔,难道我们现在的法律可以允许人损坏东西不赔吗?现在刘家又在上诉看看这次判的怎么样